活动继续按照不设标准、没有门槛的原则,采取多种形式、多个渠道,最大限度吸引广大家庭参与,让“最美家庭”由群众推荐产生、经得起群众评议、得到群众认可。除了组织推荐,还有10户家庭将通过社会化推荐方式(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成为“抚远最美家庭”,快来报名吧!
一、报名条件:
上慈下孝、孝老爱亲者最美,夫妻和睦、同舟共济者最美,立德树人、教子有方者最美,友爱无间、邻里互助者最美,胸怀大爱、热心公益者最美,廉洁齐家、风清气正者最美,绿色生活、节能环保者最美,婚事新办、移风易俗者最美……只要家庭在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引领家庭文明新风尚等方面事迹感人、群众认可、影响广泛,即可参评。
二、征集时间:
2018年2月24日至2018年3月5日
三、报名材料:
需填写《2018年抚远市“最美家庭”推荐表》(见文章下方附件进行下载),另附800字事迹材料。
四、报送要求:
个人自荐、他人举荐、单位推荐的可将以上材料于3月5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至抚远市妇联(fyfnlhh@163.com)参与初审。
联系电话:0454--2132429
为什么面向社会征集?
▲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文明建设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妇联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
▲ 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寻找“抚远最美家庭”活动作为家庭文明建设的创新实践和重要抓手,传播家庭文明正能量。
▲ 充分发挥互联网及新媒体的社会传播力,最广泛地发动群众参与寻找“抚远最美家庭”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提高活动参与率。
▲ 最大限度地发挥活动过程的教育引领作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
附件下载:抚远市最美家庭社会化推荐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