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发【2015】162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现建设单位向社会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以征求公众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反馈意见以信函或者邮件的形式反馈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曹成岩
通讯地址:抚远市抚远镇迎宾路68号抚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城建办
联系电话:0454-212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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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黑龙江抚远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排水工程建设项目).pdf
征集结果:到截止时间为止,未收到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