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健全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严格监管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18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抚远实际,制定《抚远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出宝贵意见。具体的修改意见反馈可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并请在提出建议时说明具体理由。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fyxfgj@126.com。
本次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4日。
特此公告!
征集结果:到截止时间为止,未收到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