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黑龙江省综治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工信委、省邮政管理局、省商务厅、省质监局、省安监局、哈尔滨海关、哈尔滨铁路局、民航黑龙江监管局等十一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物流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物流安全管理,并明确省邮政管理部门负责省邮政业安全生产监管、行业运行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保障全省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实施意见》对加强全省物流安全管理提出了五项具体措施。一是建立各部门参加的全省物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统筹协调、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发挥组织领导作用。二是完善寄递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各企业制定规范的操作流程,逐步建立针对危险品、违禁品的寄递安全信息记录制度,做到生产、存储、运输信息可追溯。邮政管理部门要指导、督查企业加强自查整改,对重点时期、重要区域、特殊场所的寄递活动进行检查,使企业严格遵照规定和相关要求开展寄递活动,逐步实现寄递实名制。三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登记、报告、整改、闭环管理等制度,加强源头管理,在运输环节建立完善的安全检查制度,积极推动建立企业诚信制度,加大安全监督与惩罚力度,提升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强化科技支撑,推动行业标准、技术与装备的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和企业信息系统建设,实现对寄递活动的全程跟踪和实时查询,确保邮(快)件来源可追溯、责任能倒查、违法受查究。五是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定期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加强部门信息共享,促进联动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推动邮政业安全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黑龙江省邮政管理局表示,《实施意见》的出台对加强省邮政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省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发挥行业监管职责,结合省邮政业发展实际,继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强化安全管理,提升行业发展水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