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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抚远市自然灾害求助应急预案》等五个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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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政策解读


建立健全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紧急救助行为,提高紧急救助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紧急救助,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坚持以人为本,最大程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部门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和公益性社会团体的作用。做好与《佳木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的衔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了《抚远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现就一些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佳木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制定背景

制定《抚远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主要基于三个重要背景: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尤其是贯彻落实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相关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二是根据《佳木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进行了本市预案的编制。对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预案体系构成、救灾指挥部相关设置、灾害分级与响应机制、监测与火灾情报告、指挥与协调、恢复重建、保障措施等重点环节做了明确规定。三是《预案》涉及的有些部门和单位,在自然灾害应急工作方面的职责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对其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调整和完善。四是本次修订须保证与《佳木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的有效衔接,又要体现本地的特点。本次《预案》制定既参考借鉴《佳木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编写体例、处置流程,确保结构、措施上与《佳木斯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保障预案》充分衔接,又力求反映我市地域实际,以便操作性、实用性更强

三、重点内容解读

(一)第一部分是总则部分主要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等内容。简述应急预案编制的目的。应急预案编制所依据参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应急预案等。说明应急预案适用的工作范围。明确了工作原则

(二)第二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包括市减灾委员会、市减灾委员会及成员单位职责、专家委员会。明应急组成单位部门的职责。各成员单位、行业部门分工协作,有序推进,及时解决自然灾害发生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将灾情损失降至最低。

(三)第三部分是灾害救助准备。气象、水务、自然资源、林草、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及时向市应急管理局和履行救灾职责的市减灾委成员单位通报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自然灾害预警预报信息,结合可能受影响地区的自然条件、人口和社会经济状况,对可能出现的灾情进行预评估,当可能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基本生活、需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时,视情采取一项或多项救助准备措施。

(四)第四部分是信息报告和发布。包括信息报告、信息发布。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时限。明确信息发布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的渠道。

(五)部分是应急响应主要包括级响应 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其他情况、响应终止等内容。针对事故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控制事态的能力,对事故应急响应进行分级,明确分级响应的基本原则。根据事故级别和发展态势,描述接警报告和记录、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应急资源调配、应急救援、其他应急等响应程序。

(六)第六部分是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主要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 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七)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主要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社会动员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内容。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等内容。明确应急响应的人力资源,包括应急专家、专业应急队伍、兼职应急队伍等。明确不同类型应急预案演练的形式、 范围、频次、内容以及演练评估、总结等要求。

部分是附则。主要包括术语解释预案管理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四、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释机关:抚远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454-2131387

 

抚远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进一步健全完善抗震救灾工作机制,依法科学统一、有力有序有效地实施地震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正常秩序。并做好与《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衔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对《抚远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现就一些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预案》修订背景

修订《抚远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主要基于三个重要背景: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尤其是贯彻落实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相关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二是新修订的《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进行了新的调整和变化。对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预案体系构成、抗震救灾指挥部相关设置、地震灾害分级与响应机制、监测与灾情报告、指挥与协调、恢复重建、保障措施等重点环节提出了新要求、新措施。三是机构改革后地震灾害应急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本级层面机构改革到位后,《预案》涉及的有些部门和单位,在地震应急工作方面的职责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对其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调整和完善。四是本次修订须保证与《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又要体现本地的特点。本次《预案》修订是第1次修订,既参考借鉴《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编写体例、处置流程,确保结构、措施上与《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充分衔接,又力求反映我市地域实际,以便操作性、实用性更强。

二、《预案》修订研判过程

主要分三个阶段组织修订工作:一是准备工作阶段。2021年7月至8月,根据市政府办有关预案修编要求,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明确《预案》修订思路和工作方案,开展资料收集与整理,对我市地震应急灾害工作情况进行了调查和研判。二是形成初稿阶段。2022年1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并对照机构改革后新的应急工作体制机制和部门职责修订形成了《预案》初稿。三是征求意见阶段。2021年2月下旬以后,依据相关要求,征求了本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意见,并作了充分吸收。随后组织专家评审,对《预案》进一步修改完善。

三、《预案》总体框架 

本次《预案》修订,我市《预案》的总体框架,参照《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对原章节结构和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补充、完善和优化,共九章内容,分别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章地震灾害分级及响应机制;第四章监测与灾情报告;第五章指挥与协调;第六章恢复重建;第七章保障措施;第八章其他地震事件应急;第九章附则。

四、主要修订内容

本次《预案》修订着重明确组织机构设置、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及职责定位,增加监测和灾情报告工作内容,调整明确指挥与协调程序、措施,细化完善恢复重建、保障措施等要求。

(一)总则。修订后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预案体系共5节内容。修订要点:一是根据上位法律法规和《黑龙江省地震灾害应急预案》、《佳木斯市地震灾害应急预案》等文件要求,丰富编制依据。二是综合考虑我市地震灾害实际情况,明确本预案适用范围。三是依据最新应急管理理念,完善本预案工作原则。

(二)组织机构。修订后补充完善了包括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专家组组成及职责、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组成及其职责、现场指挥机构等有关内容,并对职责予以明确。修订要点:一是对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组织机构设置进行了全新布局、调整,增添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机构。二是调整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完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等机构的职责描述。二是对新设置的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现场指挥机构等,明确完善职责。三是根据机构改革实际及部门“三定”方案,参照省《预案》、佳木斯市《预案》调整整合各工作组名称、组成成员及主要职责。

(三)地震灾害分级与响应机制。修订后包括地震灾害分级、分级响应共2节内容。修订要点:明确了我市地震灾害的分级标准,对灾害等级的响应指挥主体、权限予以明确,提高地震灾害应对工作的可操作性。

(四)监测与灾情报告。本章属于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的事前处置阶段,包括地震监测预报、震情速报、灾情报告共3节内容。修订要点:按照职能要求对环节中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流程、内容予以明确。

(五)指挥与协调。本章属于地震应急工作的事中处置阶段,修订后包括特别重大或重大、较大、一般地震灾害应急响应共4节内容。修订要点:一是依据地震灾害应急处置主体要求,明确分本级先期处置;应对重大及以上地震灾害应急处置,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进行先期组织应急处置,并接受佳木斯市、省、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领导、指挥。二是按照本级先期处置,对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内容予以明确。

(六)恢复重建。本章属于地震灾害应急工作的事后恢复阶段,修订要点:明确恢复重建规划编制的职责,及灾后恢复重建实施的主体、方法。

(七)保障措施。修订后包括队伍保障、指挥平台保障、物资与资金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基础设施,宣传、培训与演练共6节内容。修订要点:一是明确地震灾害救援相关队伍建立要求。二是明确指挥平台建设要求。三是要求各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网络和生产、调拨及紧急配送体系要求。三是明确应急避难场所设立、配套设施要求。四是完善各职能部门建设基础设施保障要求。

(八)其他地震事件应急。修订后包括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地震传言事件应急、应对毗邻地区强震波及共3节内容。修订要点:明确强有感地震事件应急处置主体、方法及程序;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在地震传言事件应急响应中应采取的措施;毗邻的俄罗斯境内、邻市发生强震影响,应采取的处理办法。

(九)附则。修订后包括奖励与责任、预案管理与更新、监督检查、区域协调、预案施行时间共5节内容。修订要点:一是明确了预案管理与更新的主体、报备。二是调整预案管理及监督检查责任部门。三是明确了跨区域地震灾害事件协调处置办法。三是明确了预案修订解释主体、实施时间等内容。

 五、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释机关:抚远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454-2131387

 

抚远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政策解读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关于全面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依法有力有序有效处置森林草原火灾,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草原资源,维护生态安全并做好与《佳木斯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衔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制定了《抚远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现就一些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扑救森林火灾前线指挥部工作规范》《黑龙江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暂行规定》《佳木斯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制定背景

制定《抚远市森林火灾应急处置预案》(以下简称《预案》),主要基于三个重要背景: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尤其是贯彻落实2019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关于积极推进我国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相关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二是根据《佳木斯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进行了本市预案的编制。对森林防火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预案体系构成、救灾指挥部相关设置、灾害分级与响应机制、监测与火灾情报告、指挥与协调、恢复重建、保障措施等重点环节做了明确规定。三是机构改革后森林防火应急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本级层面机构改革到位后,《预案》涉及的有些部门和单位,在森林防火应急工作方面的职责发生了一些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对其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调整和完善。四是本次修订须保证与《佳木斯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又要体现本地的特点。本次《预案》制定既参考借鉴《佳木斯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编写体例、处置流程,确保结构、措施上与《佳木斯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充分衔接,又力求反映我市地域实际,以便操作性、实用性更强。

三、重点内容解读

(一)第一部分是总则部分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害分级上做了明确说明。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实行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后,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市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高危火险区较大森林草原火灾、重大森林草原火灾的主体,根据森林草原火灾应对工作的需要,适时请求省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

(二)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情况。主要包括组织灭火行动、解救疏散人员、保护重要目标、转移重要物资、维护社会稳定等内容科学运用各种手段扑打明火、开挖(设置)防火隔离带、清理火线、看守火场,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加强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严密防范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重点目标守卫和治安巡逻,维护火灾发生地区及周边社会秩序稳定

(三)第三部分是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主要包括抚远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及职责、抚远市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抚远市森防指组成部门职责各成员单位、行业部门分工协作,有序推进,及时解决火灾发生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将灾情损失降至最低。

(四)第四部分是处置力量。包括力量编成、力量调动、预案体系与衔接。明确人员组成、培训、补充,与佳木斯市预案体系与衔接。

(五)第五部分是预警。包括监测监控、预警发布、预警措施等内容。根据企业监测监控系统数据变化状况,事故险情紧急程度、发展势态或有关部门提供的预警信息进行预警,明确预警的条件、方式、方法和信息发布的程序。

(六)第六部分是信息报告。包括基本要求、责任主体及时限规定。明确事故发生后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报告事故信息的流程、内容、时限

(七)部分是应急响应主要包括分级响应、响应措施、应急响应的实施与联动、扑火指挥与扑救措施等内容。明确了我市森林防火的分级标准,对森林防火等级的响应指挥主体、权限予以明确,提高森林防火应对工作的可操作性。

(八)第八部分是综合保障。主要包括扑火力量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技术保障、紧急避难场所保障等内容。建立信息通信系统及维护方案,确保应急期间信息通畅。明确应急救援需要使用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存放位置、运输等内容。

(九)第九部分是后期处置。主要包括调查处理善后处置、总结评估奖励与责任追究

(十)第十部分是附则。主要包括预案管理与更新高危火险区、高保护价值森林、重要设施目标、预案解释预案实施时间等内容

四、解释机关及咨询电话

解释机关:抚远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454-2131387

 

抚远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起草依据

随着互联网迅猛发展,网络安全形势日益严峻网络安全风险不断加剧。为了科学应对属地网络安全事件,健全网络安全应急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安全事件处置能力,预防和减少网络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护公众利益,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结合我市实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信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GB/Z20986-2007等相关规定,制定《抚远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二、起草过程

市委网信办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黑龙江省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黑政办规〔2021〕5号)佳木斯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文件,结合我市网络安全实际,起草《抚远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向网信委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等)征求意见,充分吸纳修改后,组织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专业人士对《抚远市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进行论证和评估,形成预案讨论稿。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发生的网络安全事件,以及发生在其他市(县、区)影响我市的网络安全事件的预防、监测、报告和处置工作。网络安全事件是指由于人为原因、软硬件缺陷或故障、自然灾害等,对网络和信息系统或者其中的数据造成危害,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事件,分为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设施设备故障、灾害性事件和其他网络安全事件。

四、主要内容

预案的主要内容由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调查与评估、预防工作、保障措施、附则、名词术语九部分组成,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件分级、工作原则、各部门职责、预警监测、预警响应、预警解除、应急响应等内容。

    

抚远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一、抚远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背景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是预防、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指导性文件,制定抚远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能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经济稳定。

二、抚远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政策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佳木斯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抚远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

建立抚远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组织,制定并完善各部门和单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职责及协调机制,确定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响应级别的标准及内容、终止响应条件和后勤保障要求等。

四、抚远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重要意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是预防和处置传染病疫情防控、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及核辐射事件的重要环节;是推动我市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卫生应急宣传和演练,提高我市整体应急水平和广大群众自我防范意识,达到降低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概率,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维护广大群众身心健康,履行政府责任和义务的目的。

 

 文件链接:抚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抚远市自然灾害求助应急预案》等五个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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