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 由:关于挪动10KV机要线31——32变压器至合理位置的建议
提 案 人:李静龙 张宝华
通讯地址:县工商局 县工商联
电 话:13945430642 13512657444
内 容:该变压器,位于抚远镇黄河路,时代广场商服住宅小区入口处,面对着惜缘宾馆、外婆家新派菜馆。向东30米处是嵩山街与黄河路交叉路口,也是抚远菜市场进出货的大型车辆装卸货集散地。进出这里的中小型车辆,都必须小心翼翼紧贴着10KV机要线31——32号水泥电线杆下经过。因为承载变压器的两根电线杆正处于进出口的中间位置,因此,车辆的剐蹭事故频发(详见32号水泥线杆1——2米处剐蹭勒痕),特别是冬季雪后,此处积雪未及时清除,车辆进出剐蹭的几率更大,也严重威胁着变压器的安全。
建 议:电业部门将此处变压器,向西(10几米就是第二小学外围栅栏)或向东平移至合理位置。让开通道,还商服住宅小区进出道路通畅。确保行人、车辆、电力设施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