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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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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英国、朱同利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安排人居环境整治专项经费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具有代表性,可以看出你们对我市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注。近几年来我局也在极力的抓好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今年,市委、市政府把该项工作列为重点突破型工作进行推进。

1、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抚远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一是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积极向省、市争取人居环境整治经费,向市委、市政府和市财政建议将人居环境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解决此项工作经费少的现象。二是建立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联合其他部门出台《抚远市关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落实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责任,建立高效的分类管护机制,完善配套管护制度,不断提升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水平。三是建立宣传动员机制。各乡镇村屯(社区)要积极组织动员党员群众义务参与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做到井然有序的清理杂草、清扫街道,全村形成人人参与整治、共建美好幸福家园的良好局面。

2、根据各村常住人口数量、村庄面积等实际情况确定经费额度

积极向市委、市政府争取,要求根据乡镇内行政村数量多少和行政村大小进行经费金额划分。常住人口多且行政村面积大的村庄金额多,常住人口少行政村面积小的村庄金额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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