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红涛委员:
鸭南乡是我市重要的产粮乡镇之一,对外运输主要由农村公路通行解决。鸭南乡及所有建制村在“十二五”、“十三五”完成了通硬化路标准,按交通量及地方财力的要求,全部为四级公路,路面宽度4.5米,路基宽度7.5米。目前,该公路已运行十余年,个别路段有一定破损,交通部门每年都进行修补,保障安全通行的需要。
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黑政办发〔2007〕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意见》(黑政办发〔2013〕30号)的要求,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县政府是本地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责任主体。县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行业管理。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乡级、村级公路日常养护的组织实施,指导村民委员会做好村级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农村公路包括县级公路、乡级公路、村级公路。田间道路是农业生产专用基础设施,不是交通管理范畴的农村公路。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由地方政府投入和省补贴组成,省级补贴资金专项用于乡、村级公路养护工程,而日常养护资金由地方政府投入。
关于你提出的3点建议答复如下:
一、通乡通村公路的保通维护工作,我局将全力进行保障。每年全年不定期进行巡查管理,出现破损及时修复。同时,根据上级政策,积极争取公路改造建设计划,逐步提升公路等级。
二、田间道路不是交通管理范畴的农村公路。乡镇政府是田间道路管理主体。建设可以走政府指导、市场运作的模式,积极引导相关企业进入,开展专业化、机械化养护。建设资金需按政府的政策统筹解决,可通过涉农整合或其它专项工程筹集,下一步结合“乡村振兴”政策积极研究解决。乡镇积极做好田间道路普查统计,争取在下一次全省农村公路普查中列入村级公路管理。
三、田间道路的养护,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等办法组织管理,鼓励农村集体经济和社会力量筹资筹劳参与管理。市里免费提供砂石是投入农村公路养护的一种方式,需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