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志刚
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全面工作。
郑志刚,男,汉族,1971年11月生,籍贯黑龙江通河,1986年6月参加工作,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
现任抚远市人大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
1986.06--1995.07 抚远县农机局工人 (其间: 1988.07--1990.07佳木斯师专中文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5.07--1997.05 抚远县林业公安派出所干警
1997.05--1998.03 黑龙江三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办公室副主任 (其间: 1997.09--2000.12东北林大林学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8.03--2000.01 黑龙江三江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保护科科长(副科级)
2000.01--2002.09 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治安派出所指导员
2002.09--2005.11 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林业治安派出所所长(正科级)
2005.11--2007.03 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副处级)
2007.03--2007.12 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林业森林公安局局长
2007.12--2012.05 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2012.05--2013.07 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
2013.07--2016.12 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6.12--2020.12 抚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正处级)
2020.12--2021.02 抚远市政协主席、市委政法委书记
2021.02--2021.11 抚远市政协主席
2021.11-- 抚远市人大党组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