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善友
负责政法、社会稳定、“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主持市委政法委全面工作,分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法学会。
刘善友,男,汉族,1972年11月生,籍贯山东黄县,1995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牡丹江师范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
现任抚远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