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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信访局开展“诚信进机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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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增强机关公职人员崇信倡信、守信立信观念,引导干部讲诚信、守信用,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抚远市信访局不断更新工作理念,转变思想作风,将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理念融入信访工作当中,于6月14日,开展了“诚信进机关”活动,集中学习《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

学习会上,市信访局领导组织局干部学习了《黑龙江省社会信用条例》的出台背景、重要意义、主要法条等相关内容,明确诚信建设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干部要从个人诚信、政务诚信、职业道德等角度,学习贯彻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知识,要充分与信访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学原文,悟原文,加强对《条例》内容的理解,进一步增强干部的社会诚信意识,并在单位内部逐步建立干部个人诚信档案,对干部个人的德育品行情况、各类违纪情况做好详实的记录,使其能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努力打造诚信作风。全体干部纷纷表示:“人无信不立、家不信不和、事无信不和、业无信不兴”,今后要在工作生活中知信、守信,做诚信理念的践行者。

通过开展“诚信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引导了党员干部诚实守信、遵德守礼的诚信观念,弘扬了诚信意识,牢固树立了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倡导了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规范。信访局将以“诚信进机关”活动为契机,深化诚信教育、严守职业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在处理信访事项过程中做到公正透明、诚实守信,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提升信访事项办理效率和满意度,营造公平、公正、诚信、务实的政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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