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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6-01-15 14:21 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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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5年,抚远市公安局将政务公开与公安业务深度融合,以标准化建设为基础、惠企利民为导向,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优化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精准化、实效化水平,为平安抚远、法治抚远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局党委始终将政务公开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健全专班推进机制,明确各警种公开责任清单,实现公开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25年累计发布政务信息559余篇,其中政府网发布22篇,政务新媒体发布537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管理,畅通线上线下受理渠道,完善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闭环机制。建立专人负责、多级审核、协同联动工作模式,加强与申请人沟通衔接,注重实质性解决诉求。2025年度我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三审三核保密审查制度,健全信息发布协调、社会评议和动态清理机制,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准确权威。强化已公开信息安全巡查,及时清理冗余无效数据,防范关联汇聚风险,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或不当公开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抓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等公开平台的日常运维管理。立足公安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不断调整优化公开内容与呈现形式,注重提升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着力构建线上线下衔接顺畅的公开渠道,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获取信息、办理业务的相关需求。

(五)监督保障

健全党委领导、办公室统筹、警种负责、全局协同工作格局,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绩效考核,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典型案例,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建立政务公开效能监测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信息发布问题立行立改,推动公开工作闭环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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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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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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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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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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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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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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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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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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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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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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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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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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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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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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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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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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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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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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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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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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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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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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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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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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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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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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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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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仍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薄弱环节。一是公开工作的精细化水平仍有提升空间,部分工作的推进质效需进一步优化;二是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创新力度不足,与新形势下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存在差距;三是警民互动交流的效能有待加强,沟通反馈的渠道和机制需进一步完善。

针对以上问题,下一步市公安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重点从三个方面加以改进提升。一是持续强化工作统筹,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细化工作举措,推动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二是积极探索创新路径,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丰富公开形式与载体,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健全完善互动机制,畅通沟通渠道,主动倾听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拉近警民距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原文下载:公安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监审:赵彦春

审核:徐卫东

    编辑:徐庆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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