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远市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方案》(抚农组字〔2024〕1号)相关政策,我市对发展庭院经济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给予生产资料补贴政策,给予脱贫户及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购买生产资料金额60%的补贴,最高补贴1000元。经户申请、村级调查申报、会议确定、公示无异议、乡镇审核把关、市乡村振兴局复核、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共确定182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发展庭院经济,相关项目的种植面积达到117.05亩,养殖禽类数量达到9200只,畜类569头,鱼类400尾,加工业2处。共需发放庭院经济生产资料补贴金额169591元。
现依据《省扶贫办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抚远市2024年发展庭院经济购买生产资料补贴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1日)。
监督单位: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8427
附件:抚远市2024年发展庭院经济购买生产资料补贴发放名单.xls
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10月23日
监审:梁宏图 审核: 韦庆昕 编辑:崔锡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