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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计划安排批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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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扶贫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了《抚远市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计划表》,并出台了《抚远市2021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年初)》。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该计划已经以(抚政函〔2021〕17号)文件批准。根据我市制定的《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批复》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3月16日至3月25日。


附件下载1: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抚远市2021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计划安排的批复(抚政函〔2021〕17号).pdf

附件下载2:抚远市2021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年初).pdf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8427

 

抚远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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