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落实衔接资金公开公示要求,现将关于抚远市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计划安排的批复及关于抚远市2021年度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海宏村道路硬化项目的批复(抚政函〔2021〕109号)予以公告。
详见附件1:关于抚远市2021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计划安排的批复.pdf
附件2:关于抚远市2021年度使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海宏村道路硬化项目的批复(抚政函〔2021〕109号).pdf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13206989765
联 系 人 :崔锡鹏
受 理 单 位:抚远市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
通 讯 地 址:黑龙江省抚远市迎宾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