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统筹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提高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扶贫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了《抚远市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计划表》。经市扶贫办请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该计划已经以(抚政函〔2019〕79号)文件批准。根据我市制定的《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批复》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为:2019年7月20日至7月30日。
附件:1、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实施计划的批复.doc
2、抚远市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计划表.xls
监督电话:0454-2138427;0454-2133573
抚远市扶贫办
2019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