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财政厅文件
黑财指(农)〔2018〕289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8年
农户家庭农场发展资金的通知
有关市(地)、县(市)财政局,省直有关部门:
为促进我省农户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增强农户家庭农场的引领、带动作用,经省政府批准,现拨付你市县农户家庭农场发展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该项资金列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24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开展省级农户家庭农场示范场建设、农户家庭农场监测、示范场评定以及相关培训工作。
二、安排给贫困县的该项资金,由贫困县按照黑政办发〔2017〕70号文件的要求,统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不得用于社会事业方面支出。具体要求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黑财农〔2018〕49号)执行。
三、资金到位后,由你市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监督使用。请及时拨付资金,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