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财指(农)〔2020〕9号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告知2020年
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
支出方向)预算的通知
有关县(市)财政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前告知你县(市)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预算指标 万元(详见附件)。收入列2020年“1100231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支出列“21305扶贫”科目,并按照具体支出情况分列至项级科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你县(市)要严格按照《预算法》以及中央和我省关于提前告知工作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指标分解下达等工作。
二、该项资金按照因素测算法砍块下达,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级。
三、安排给贫困县的该项资金,由贫困县按照中央和省关于贫困县统筹整合相关要求执行。
四、请按照《省扶贫办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扶办联〔2018〕14号)要求,做好公开公示相关工作。
五、你县(市)要按照中央和省相关资金管理要求,加强预算执行,切实管好用好资金。要按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相关要求,对扶贫项目资金实施全过程绩效管理,全面设置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自评,充分利用财政扶贫资金动态监控平台,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信息分析利用,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精准使用,尽早发挥效益,一旦发现违规违纪问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2020年提前告知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支出方向)分配意见表.xls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