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保证我市涉农整合资金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制定的《抚远市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和实际工作情况,拟为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实施的各乡镇和行业部门安排前期费用。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该请示已经以(抚政函〔2020〕27号)文件批准。根据我市制定的《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批复》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0年4月26日至5月5日。
附件:1、抚政函〔2020〕27号 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前期费用预算的批复.pdf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8427
抚远市扶贫办
202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