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黑龙江省扶贫办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了《抚远市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请示,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该方案已经以(抚政函〔2020〕76号)文件批准。根据我市制定的《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批复》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具体内容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0年9月2日至9月12日。
附件:1: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抚远市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调整)计划安排的请示批复.pdf
2:抚远市2020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pdf
v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8427
抚远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