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扶组办呈〔2019〕5号
关于申请2019年度涉农整合资金项目
前期费用预算的请示
市政府:
为全面深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加快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殊帮扶户脱贫进度,结合我市制定的《抚远市2019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调整)方案》和实际工作情况,拟为整合资金项目实施的各乡镇和行业部门安排前期费用。经充分讨论研究确定,计划由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计划中安排124.3万元,市本级财政安排资金727.804万元,具体分配如下:
1、抚远镇:共需项目前期费用0.18万元,本级财政安排0.18万元。
2、浓桥镇:共需项目前期费用34.36万元,其中整合资金安排10.38万元,本级财政安排23.98万元。
3、乌苏镇:共需项目前期费用103.8万元,土地出让金180.97万元,其中整合资金安排21.65万元,本级财政安排263.12万元。
4、寒葱沟镇:共需项目前期费用26.7万元,其中整合资金安排8.35万元,本级财政安排18.35万元。
5、黑瞎子岛镇:共需项目前期费用110.09万元,土地出让金83万元,其中整合资金安排21.63万元,本级财政安排171.46万元。
6、别拉洪乡:共需项目前期费用4.06万元,其中整合资金安排0.46万元,本级财政安排3.6万元。
7、通江乡:共需项目前期费用17.35万元,其中整合资金安排3.71万元,本级财政安排13.64万元。
8、浓江乡:共需项目前期费用5.25万元,其中整合资金安排2.35万元,本级财政安排2.9万元。
9、鸭南乡:共需项目前期费用3.64万元,其中整合资金安排3.21万元,本级财政安排0.52万元。
10、农业农村局:共需项目前期费用201.3万元,其中整合资金安排36.9万元,本级财政安排164.4万元。
11、供排水公司:共需项目前期费用81.404万元,其中整合资金安排15.75万元,本级财政安排65.654万元。
特此申请,望予批准!
抚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