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文件要求,现将抚远市2023年第二批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计划安排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
2023年我市收到《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4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黑财指(农)〔2023〕195号)指标文件,省乡村振兴局、省财政厅下达到我市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24万元、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70万元。经市乡村振兴局请示,市政府会议研究,(抚政函〔2023〕53号)文件批准,确定红光赫哲族村水貂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东红村酱菜加工厂项目等项目。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计划实施3个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投入第二批中、省级衔接资金241万元,具体项目为:
1、红光赫哲族村水貂养殖基地建设项目,计划使用第二批中、省级衔接资金53万元。
2、东红村酱菜加工厂项目,计划使用第二批中、省级衔接资金108万元。
3、双胜村购置农机具项目,计划使用第二批中、省级衔接资金80万元。
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计划实施4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第二批中、省级衔接资金133万元,具体项目为:
1、利强村路边沟项目,计划使用第二批中、省级衔接资金46万元。
2、永安村等5个村农田排水沟清淤项目,计划使用第二批中、省级衔接资金61万元。
3、创业村自来水改造项目,计划使用第二批中、省级衔接资金16万元。
4、建胜村桥涵项目,计划使用第二批中、省级衔接资金10万元。
三、其它项目
计划实施1个项目,投入第二批中、省级衔接资金20万元,具体项目为:生产奖补,计划使用第二批中、省级衔接资金20万元。
以上共8个项目合计394万元,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6月23日。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8427
受理单位:市乡村振兴局
附件:1.关于抚远市2023年第二批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计划的批复(抚政函〔2023〕53号).pdf
2.抚远市2023年第二批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计划表.xls
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