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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2023年脱贫户、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生产资料补贴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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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抚远市2023年“赋能庭院经济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我市对发展庭院经济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给予生产资料补贴政策,给予脱贫户及监测户发展庭院经济购买生产资料金额60%的补贴,最高补贴1000元。经户申请、村级调查申报、会议确定、公示无异议、乡镇审核把关、市乡村振兴局复核、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审批后,共确定187户脱贫户和监测户参与发展庭院经济,相关项目的种植面积达到218.8亩,养殖禽类数量达到9816只,畜类664头,鱼类700尾,加工业1处。共需发放庭院经济生产资料补贴金额171450元。

现依据《省扶贫办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抚远市2023年发展庭院经济购买生产资料补贴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10月10日至2023年10月20日)。

监督单位: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8427

附件:抚远市2023年发展庭院经济购买生产资料补贴发放名单.xls



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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