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黑扶办联〔2018〕1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制定了《抚远市2024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计划(以前年度结余)》。经市乡村振兴局请示,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该计划已经以《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抚远市2024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计划(以前年度结余)安排的批复》(抚政函〔2024〕25号)文件批准。根据我市制定的《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的规定,现对《批复》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与群众监督执行。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计划实施浓江乡生德库村路边沟项目,计划使用以前年度结余资金3.832944万元。
公示期为:2024年4月7日至4月16日。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4-2138427
受理单位: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附件1:抚远市人民政府关于抚远市2024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实施计划(以前年度结余)安排的批复(抚政函〔2024〕25号).pdf
附件2:抚远市2024年度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计划表(以前年度结余).xls
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