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修订实施一周年之际,为切实增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快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的知晓率与认知度,进一步营造“人人是环境、事事是环境、处处是环境”的浓厚氛围。2月26日至3月3日,抚远市开展了《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周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的系列宣传活动,全面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提升。
全面动员机关,多角度同步宣传。宣传周期间,为进一步强化优化营商环境组织保障,成立《条例》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市营商环境局牵头开展“营商环境局长接待日”“送法入企服务活动”“优化营商环境访谈栏目”“《条例》进机关”等专题宣传活动。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市场监管局等70余家单位,在单位、车站、社区等公共区域,通过滚动LED显示屏、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材料200余份等多种形式面对面地向群众讲解条例内容,在政务大厅摆放宣传材料,利用电子屏循环播放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标语和视频,通过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宣传营商环境工作动态,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广泛推送各种便民利企政策信息。
集中学习测试,提升法制化水平。聚焦服务企业发展和方便群众办事,以会前学法、专题研讨等形式,组织全市干部职工结合工作实际贯彻执行《条例》,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组织全市300余名干部职工开展《条例》知识测试,考察《条例》理论知识的掌握及灵活运用情况,达到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进一步提高对《条例》知识的认识与理解。
入企深度宣导,推行精细化服务。抚远市积极贯彻实施《条例》的各项要求,按照《条例》要求落实责任分工。结合“走千企,访万户”活动,积极组织机关包联企业干部和社区干部到企业、沿街门店等5000家企业和个体进行走访,上门发放《条例》宣传册,讲解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惠企政策、便民措施等,解答相关法律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