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加强禁渔期管理 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为加强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我市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禁渔期期间,市公安局、水产局等多部门联合加强禁渔期管理,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自禁渔期以来,我市各部门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联合执法,加大江面巡查和管控力度,24小时不间断进行水上巡查。巡查的同时,还向渔民及群众宣传禁渔期制度,提高大家的禁渔意识。各部门表示,下步还将继续加大对江上重要时段、重要区域的巡查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艘查处一艘’,坚决维护好禁渔期边境管理秩序。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从6月11日起,中俄界江黑龙江、乌苏里江干流水域全面进入禁渔期,禁渔期为6月11日至7月15日,执法人员希望广大渔民和鱼品经营者能够自觉遵纪守法,严禁贩卖经济幼鱼和制造销售非法渔具,严格扼制非法捕捞,共同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