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方式,拓宽社会力量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渠道,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和《佳木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有关规定,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募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专家学者、律师、新闻工作者、民营企业家、社区工作者等热爱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
二、招募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强的法治意识和监督意识;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备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和能力,熟悉相关行政执法领域业务,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四)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能客观公正反映问题,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五)抚远市辖区年满20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六)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等;
三、招募方式
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等方式招募行政执法监督员10名。
四、工作职责
(一)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社会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等有关情况;
(二)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转递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三)应邀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四)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座谈,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掌握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业务知识;
(六)办理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事项。
五、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4月8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推荐)表》(见附件),将申请表(含WORD电子版)、身份证及职业资格证明扫描件(PDF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也可将纸质版材料报送或者邮寄至司法局。
(二)报名联系方式
邮箱:645181039@qq.com
邮寄地址:抚远市抚远镇司法所二楼行政执法监督股
(三)审核批准
司法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初步确定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经验、能力、业务专长等因素优选出招募人选,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任用
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任用人员颁发行政执法监督员证书,申领电子行政执法监督员证,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六、任用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任期为3年,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以行政执法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行政执法监督员资格。
七、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为义务性质,无工作报酬,由组织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的司法局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
了 咨询电话:0454-2152005 联系人:万抒芮
(相关表格资料请到抚远市抚远镇司法所二楼行政执法监督股领取)
抚远市司法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