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现公布抚远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相关政务公开工作精神,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营造规范、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条,在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30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全年,我局依申请公开0件。本年度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等信息发布规定,对拟公开的信息,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有效做到全局信息依法、依规、及时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抚远市人民政府官网为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安排专人及时更新栏目信息,方便群众通过网络获取政府信息。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司法行政信息,满足公众信息要求,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抓、分管领导亲自抓、股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由局办公室具体汇总协调,负责做好相应的公开工作,对标落实《条例》相关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报送。2024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部门动态栏目更新频率有待进一步提高。为此,我局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二是增强信息报送意识,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三是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力度,注重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原文下载:抚远市司法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报告.docx
抚远市司法局
2024年12月31日
编辑:李晓明
审核:王 成
监制:姜清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