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乌苏镇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本部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重点工作信息10条,微信公众号33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度乌苏镇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机制,明确信息发布审核流程,确保信息的准确性、规范性和时效性。加强对信息内容的审核把关,从信息的起草、审核到发布,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同时,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清理和更新,对失效或不准确的信息及时进行调整,保证信息的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丰富信息发布形式,通过图文、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信息,提高信息的吸引力和传播力。
(五)监督保障
加强内部监督,对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邮箱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本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二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不强、广泛度不够;三是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
改进情况:一是优化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加强对政策法规等重要信息的解读,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多样化的解读方式。同时,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利用短视频、直播等新媒体手段,增强信息的传播力和吸引力。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建立健全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明确信息发布的流程和时限要求,确保重要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加强对信息发布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对未按时发布信息的情况进行及时督促整改。三是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完善互动交流平台,及时回复公众的咨询和建议,做到事事有回应。定期开展民意调查等活动,主动了解公众需求,根据公众反馈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镇2024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附件下载:乌苏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监审:张海艳
审核:董长伟
编辑:马馨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