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抚远市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涵盖2024年抚远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财政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84条。其中:一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专栏公开信息10条;二是政府预预决算公开信息157条;三是财政信息公开17条。公开内容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涉农资金、重点项目资金安排公示、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抚远市财政局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指派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审核、审批工作流程,确保所有信息层层核查、准确无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市政府网站为主要载体,主动公开部门决算、部门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巩固脱贫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专栏等信息,让社会公众有效实施监督,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等一系工作要求,健全信息公开动作机制。及时编制更新指南目录,对政务公开信息进行有效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抚远市财政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及专业水平有待提升。财政局将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水平,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努力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规范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监审:于 振
审核:宫静涛
编辑:滕以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