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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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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事项和群众关心事项,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对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的信息实行专人审核,做到信息公开合理、合法、有度。在公开的内容方面,重点将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进行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信息 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单位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依法公开部门名称及工作职责信息,全面主动公开本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审批程序,严格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  

对上网信息发布内容审核把关,确保上网信息准确,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实、泄密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将政府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主要渠道,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拓宽公开范围,规范了信息发布的格式和内容,强化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获取相关政府信息提供便捷渠道。

(五)监督保障。住建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事项,解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牵头落实、全局协同推进工作的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6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或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丰富,审核不够仔细。二是缺乏专职人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对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公开程度、公开属性、公开范围等把握不够准确。

改进情况: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发布、更新及审核;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切实掌握规范性文件公开要求,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主动公开信息。


附件下载: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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