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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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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抚远市医疗保障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实际,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现将我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主动公开对外服务事项30条,发布工作动态、政策宣传等信息共5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医保部门职责,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2023年,医保局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有全职信息员1名,负责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订完善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保障政务公开有序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抚远市人民政府网、黑龙江政务服务网加大医保政策、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流程指南告知书的公示力度,保证群众可以在官方网站查询到医保部门服务事项。

(五)监督保障

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监督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履职尽责,定期对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信息更新发布严格落实三级审核机制,有效规范信息发布。本年度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微信截图_20240116141704.png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微信截图_20240116142016.png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微信截图_20240116142042.png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策解读的质量还不够高,政务公开业务水平仍需持续提升等。下一步,我局将通过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积极探索多样化政策解读,不断丰富解读材料形式,探索通过音频、图文、动漫等方式进行政策解读,提高解读质量,增强政策解读的实效。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意识,努力提高全局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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