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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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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相关要求,编制抚远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抚远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的常规工作来抓,逐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扎实做好各类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维护、更新工作,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政府官网主动公开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全年,我局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属性源头认定,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确保发布及时、准确、安全。2023年,我局集中规范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局依托抚远市人民政府官网为信息公开的主平台,同时充分利用LED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发布司法行政信息,满足公众信息要求,提高行政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

我局建立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股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2023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存在主动公开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和信息公开渠道、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的解读或答疑,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工作质效,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抚远市司法局 

2023110


附件: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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