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编制了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6条。其中:一是政务公开方面包括扶贫专栏里的相关政策1条、资金管理办法1条、资金安排情况8条、问题整改和绩效评价考核1条、工作信息1条;二是政府预决公开信息,包括政府预算1条、部门预算140条、政府决算1条、部门决算140条;三是财政信息公开2条。公开内容主要涉及财政预决算、涉农资金、重点项目资金安排公示、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有关规范,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2023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工作,成立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信息公开专栏实行三三制审批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市政府网站为主要载体,主动公开部门决算、部门预算,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清单、巩固脱贫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专栏等信息,让社会公众有效实施监督,提高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财政局结合工作实际情况,严格执行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在信息发布程序,健全信息公开动作机制。及时编制更新指南目录,对政府公开进行有效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财政局政务公开中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具体工作人员对规范文件解读内容不够丰富;二是信息更新更新不够及时。
在下一步工作中,不断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梳理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加大网上公开力度,规范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