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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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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2年,抚远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市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把政务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措施,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从单位自身职能以及群众密切关心的领域着手,扎实做好各类服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坚持政务公开原则,对涉及社会管理、重大改革、民生领域的文件和相关内容全部向社会公开。

(一)2022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425条。

(二)2022年,抚远市司法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要求,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的情况。

(三)我局为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机制,健全政务信息制作、公开等制度,进一步加强重要政务信息的管理,要求各股室及时整理相关材料,及时报送材料进行公开。主动对外公开联系方式,并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写明电话、传真、邮箱等信息,方便公众联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提升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从以下几方面进行重点改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将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经常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教育培训,提升公开质量。继续深入开展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不断深化公开理念,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三)完善监督机制,强化督促落实。坚持结果导向,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监督管理体系,督促各部门各岗位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抚远市司法局

2022年1月9日

 

附件: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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