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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第四季度10月、11月、12月公示

索引号 230883民政局12602024134283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文机构 民政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12-03 成文日期 2024-12-03 09:12
生效日期 2024-12-03 09:12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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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黑民规〔2021〕16号文件,现将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长期公示。

1.在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市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市民政局地址:抚远市抚远镇友谊路5号

市民政局举报电话:2132406

市民政局举报邮箱:fymzswfwzx@163.com

附件:

(低保)民生资金发放情况表2024年10月一点通.xlsx

(低保)民生资金发放情况表2024年12月一点通.xlsx

(低保)民生资金发放情况表2024年11月一点通.xlsx


编辑:王山松

审核:孟玲迪

监审:赵利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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