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黑民规〔2021〕16号文件,现将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进行长期公示。
1.在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市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市民政局地址:抚远市抚远镇友谊路5号
市民政局举报电话:2132406
市民政局举报邮箱:fymzswfwzx@163.com
附件2:(低保)民生资金发放情况表2023年10月.xlsx
附件3:(低保)民生资金发放情况表2023年11月.xlsx
附件4:(低保)民生资金发放情况表2023年12月.xlsx
抚远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