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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抚远市民政领域社会救助结果公示单

索引号 230883民政局1260202312095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发文机构 民政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3-01-03 成文日期 2023-01-03 14:01
生效日期 2023-01-03 14:01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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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黑政发〔2015〕1号、《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黑民规〔2021〕16号、《黑龙江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黑民规〔2021〕12号、《黑龙江省临时救助工作规范(试行)》黑民规〔2020〕5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乡特困供养对象、临时救助对象进行长期公示。

1.在公示期内,广大群众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各乡镇人民政府或市民政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2.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3.市民政局地址:抚远市抚远镇友谊路1号

市民政局举报电话:2132406

市民政局举报邮箱:fymzswfwzx@163.com

附件:1.抚远市2022年1-12月享受临时救助人员名单.xls

2.抚远市2022年12月农村低保发放人员名单.xls

3.抚远市2022年12月城镇低保发放人员名单.xls

4.抚远市2022年12月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名单.xls



抚远市民政局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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