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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远市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贫困户稳定增收补助 (第19期)的公示

索引号 23088312592020128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07
发文机构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09-23 成文日期 2020-09-23 09:09
生效日期 2020-09-23 09:09 废止日期 2020-10-02 09:10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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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抚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确定我市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贫困户稳定增收补助(第19期)共计0.1万元,补助项目为:贫困补助资金(购置生产资料)0.1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

 

附件:抚远市疫情防控期间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贫困户稳定增收补助明细表(第19期).xls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8427

监督单位:抚远市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

 


抚远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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