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相关精神,现将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进行公示。
从公示之日起,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电话或书面向抚远市市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4-2138427
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6日
索引号 | 230883乡村振兴局12592022120537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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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乡村振兴局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12-06 | 成文日期 | 2022-12-06 09:12 |
生效日期 | 2022-12-06 09:12 | 废止日期 | 2022-12-16 09:12 废止 |
根据《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8﹞35号)相关精神,现将2022年涉农整合资金绩效自评报告及自评表进行公示。
从公示之日起,凡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电话或书面向抚远市市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12317或0454-2138427
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