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抚远市帮扶政策三十二条》文件要求,乡村振兴部门对于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困难的情形予以适当补贴。经乡村振兴局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审核,确定2023年自行缴纳养老保险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人数为69人,每人每年保费为100元,共需资金6900元。现申请在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综合保险”资金中拨付2023年养老保险资金6900元。
监督单位: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8427
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8日
索引号 | 230883乡村振兴局12592022119890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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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乡村振兴局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2-11-18 | 成文日期 | 2022-11-18 16:11 |
生效日期 | 2022-11-18 16:11 | 废止日期 | 2022-11-27 16:11 废止 |
根据我市《抚远市帮扶政策三十二条》文件要求,乡村振兴部门对于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困难的情形予以适当补贴。经乡村振兴局和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审核,确定2023年自行缴纳养老保险的脱贫户和监测户人数为69人,每人每年保费为100元,共需资金6900元。现申请在市本级财政预算资金“综合保险”资金中拨付2023年养老保险资金6900元。
监督单位: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8427
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