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抚远市帮扶政策三十二条》相关规定,我市对务工和自主发展增收项目实现自主增收的脱贫户和监测户给予奖补政策,每户年自主增收2000元—5000元的,每户每年奖补500元,每户年自主增收5000元以上的,每户每年奖补1000元。经村级调查、会议确定、公示无异议、乡镇审核把关后,上报市乡村振兴局,现依据《省扶贫办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抚远市2022年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奖补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6日)。
监督单位: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8427
附件下载:抚远市2022年脱贫户和监测户增收奖补名单.xls
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