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黑扶办发〔2021〕3号)有关要求,经村、乡镇、市三级审核和公示,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并将资助资金兑现到位。现将抚远市2021年春季享受雨露计划资助学生名单予以公告。
监督单位: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8427
联 系 人:王凤霞
附:抚远市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资助贫困学生公告名单.xls
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30日
索引号 |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2592021110517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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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21-07-30 | 成文日期 | 2021-07-30 15:07 |
生效日期 | 2021-07-30 15:07 | 废止日期 | 2021-08-06 15:08 废止 |
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黑扶办发〔2021〕3号)有关要求,经村、乡镇、市三级审核和公示,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并将资助资金兑现到位。现将抚远市2021年春季享受雨露计划资助学生名单予以公告。
监督单位: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12317 0454—2138427
联 系 人:王凤霞
附:抚远市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资助贫困学生公告名单.xls
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