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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2021年春季享受雨露计划拟资助学生名单公示

索引号 230883乡村振兴局12592021110380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乡村振兴,
发文机构 乡村振兴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07-08 成文日期 2021-07-08 14:07
生效日期 2021-07-15 14:07 废止日期 2021-07-16 14:07 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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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组织实施2021年春季学期雨露计划助学补助工作的通知》(黑扶办发〔2021〕3号)有关要求,经村、乡镇、市三级审核,确定拟资助名单。现将抚远市2021年春季享受雨露计划拟资助学生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7月8日至2021年7月15日)。如对拟资助学生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监督单位提出意见。公示期间,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上报并予以资金兑现。

监督单位: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454—2138427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下载:抚远市2021年春季雨露计划拟资助贫困学生名单.xls

 

抚远市乡村振兴局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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