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奋力开创农业农村系统法治建设新局面。根据《中共抚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和《法治抚远建设责任分工方案(2021-2025年)》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压实责任,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深入推进农业法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工作目标,细化了工作任务。局领导班子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扎实推进我市农业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二)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狠抓行政效能。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制法规上的学习。全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和视察我省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法10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通过系统学习,提高领导班子和局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营造出全市农业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的浓厚氛围。在行使行政职能过程中和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履行行政职能。一是规范农业执法程序和制度。全面落实《抚远市农业农村局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对“三重一大”事项中的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规定其范围和程序,凡涉及公众利益等重大事项的,必须事先征求意见,加强合法性审查,开展风险评估,并明确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人以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提高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决策水平。二是公开行政权力,推动职能转变。全面推动政务公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服务,对涉及我局的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进行全面清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依法依程序调整、取消相关行政审批事项,提高申请服务事项,提升服务效率。三是落实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在法定期限内对我局行政许可办理事项、行政处罚等事项及时在执法平台进行公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对随机抽查事项进行认真梳理,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内容、方式等,加强事中事后监督。全面创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实现全覆盖,并明确抽查事项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通过随机抽查,保证了抽查的覆盖面,确保执法效能。四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聘用法律顾问1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对重大行政决策和重要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法律疑难问题,努力保障我局依法决策、依法行政。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护农业生产秩序。2023年我局加强农业领域执法力度,开展了“亮剑护农”“渔政亮剑2023”专项执法行动和联合执法行动等专项行动,重拳出击,集中整治,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2023年全年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共出动执法人员555多人次,巡查农资生产经营单位和农产品生产主体261家次,与市交通警察大队建立“警农合作”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执法检查10次。查处农业违法农药案件1起,罚没款总计6000元。渔业执法共出动检查船艇1810余船次,执法车458辆次,出动检查人员7469余人次,共收缴“三无”船只58艘,清理绝户网、地笼、方框子等违禁渔具451余件,拆除网杖子、迷魂阵120余处,违法网具38410延长米,全部交到外环船管站,待集中销毁。
(五)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一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制定《2023年抚远市农业农村局普法任务责任清单》,落实普法责任。结合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示范活动、“宪法边疆行”、“国家宪法日”等活动,对宪法、民法典及涉农法律法规等进行大力宣传。通过宣传,提高农民法律意识,进一步增强农民的法治观念和诚信意识,夯实了乡村振兴法治根基。二是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机制。根据省市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相关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我市“八五”普法规划各项任务,到2023年底,实现了全市所有的行政村都有一名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普及率100%。农业和渔业两个执法大队和示范户通过“结对子”的方式对示范户进行普法宣传。2023年,我局联合市司法局举办一期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训班。通过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切实发挥好“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引领辐射作用,带动农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我市农民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和能力,有效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着力改善乡村法治环境,为全面推进我市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二、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情况
我局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一是发挥以上率下作用,认真组织学习,树牢法治观念。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扩大)会议系统学习宪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提升工作能力。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中学法,提高全局工作人员法治观念、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是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推动重点工作任务。坚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领域的依法行政工作及时部署、及时督促,切实把法治建设的各项要求体现到实际工作中,积极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保障。
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法治宣传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农业普法工作点多面广,普法宣传效果不明显,送法下乡难度大。普法形式单一,受众不广,农业相关法律普及难以做到家喻户晓。
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农业执法任务重,压力大,农业相关执法的种类繁多,涵盖范围广,情况复杂,专业性强,而农资经营准入门槛低,经营随意性大,经营门店分散偏远,且不少经营商户(小农资店)法制观念淡薄,无证照经营、不规范经营现象屡有发生,造成执法任务多,执法难度大,降低了执法整体效率,同时缺乏法律专业化人员,队伍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我局将进一步扎实抓好自身建设,推动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和执法监督力度,强化农业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机制,着力改善乡村法治环境,充分发挥法治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中的重要保障作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依法治农的全过程。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监督执纪,坚持依法治农、依法行政共同推进。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和行政执法、学法培训制度,巩固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落实普法责任,切实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二)依法行政,推进农业农村领域依法治理。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推进农业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把合法性审查作为农业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健全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我局法治农业建设中的作用。
(三)完善制度,促进农业农村事业管理规范。认真落实“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法治建设重点任务分解,强化农业农村部门法治建设与依法行政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积极做好“放管服”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农业综合执法水平。
抚远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