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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索引号 230883公安局125020171509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公安,28
发文机构 公安局 发文字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17-11-07 成文日期 2017-11-07 10:11
生效日期 2017-11-07 10:11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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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抚远市近期查扣的两轮摩托车,车辆状态为注销的,并且检验有效期止为2014年10月以后的(含10月),均可到抚远市车辆管理所查询车辆是否可以恢复到正常状态。如能恢复,车管所将全力予以办理。

同时呼吁广大群众如有两轮摩托车存在逾期未检验的,请携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车辆强制保险单,行驶证,前往鑫安检测站(城门南100米)检车。

 

 

抚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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