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抚远市公安局结合本地公安工作实际,统筹推进公安法治建设,重点在执法不规范、处罚裁量随意、“四零”承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上下功夫,集中整治长期以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推动全市公安法治建设实现新发展、新提升,现面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服务窗口做到警务公开、优质高效、便民利民;切实做到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窗口民警操作规范、服务热情。
二、简政放权,再造流程,压缩办理时限,减化办事环节,加强业务监管和考核,让群众办事方便快捷高效。
三、严格执行治安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避免执法不严不公、畸轻畸重。
四、随时接受报警报案,快速出警,及时查处侦破案件。
五、严厉打击各类突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六、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烟草、环境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七、分层级开展执法办案巡查活动,对发现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着力解决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平、不文明等行为。
八、严格落实责任倒查及错案追究责任制。
九、拓展信访渠道,依法解决群众诉求。
以上公开承诺,真诚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监督举报电话:0454-2137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