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25日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郑翔云为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郑 伟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张洪舜市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王忠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焦淼磊为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吴立超为市人民法院浓桥法庭庭长。
免去:
梁晓东市人民法院浓桥法庭庭长职务。
索引号 |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24420171784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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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暂无 |
发布日期 | 2017-10-25 | 成文日期 | 2017-10-25 11:10 |
生效日期 | 2017-10-25 11:10 | 废止日期 | 现行有效 |
(2017年10月25日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郑翔云为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郑 伟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张洪舜市教育体育局局长职务;
王忠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焦淼磊为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吴立超为市人民法院浓桥法庭庭长。
免去:
梁晓东市人民法院浓桥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