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号
抚远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刘勇志、宋霞、张尧军、陈秀玲提出辞去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勇志、宋霞、张尧军、陈秀玲的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刘勇志、宋霞、张尧军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后,其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刘勇志的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宋霞的人事委员会委员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也相应终止。
依法补选的十名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德慈、从天龙、孙秋丽、杨怀忠、杨超、何家峰、张跃先、陈春艳、程正付、樊颖的代表资格有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确认。
截至目前,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35名。
特此报告。
抚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