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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索引号 230883市政府办公室124420201756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08
发文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暂无
发布日期 2020-01-02 成文日期 2020-01-02 09:01
生效日期 2020-01-02 09:01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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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号

抚远市人大常委会接受了刘勇志、宋霞、张尧军、陈秀玲提出辞去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勇志、宋霞、张尧军、陈秀玲的代表资格终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刘勇志、宋霞、张尧军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后,其常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相应终止,刘勇志的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宋霞的人事委员会委员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也相应终止。

依法补选的十名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德慈、从天龙、孙秋丽、杨怀忠、杨超、何家峰、张跃先、陈春艳、程正付、樊颖的代表资格有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确认。

截至目前,抚远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135名。

特此报告。

 

 

抚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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