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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佳木斯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抚远市岗位考生体检的通知

索引号 23088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442024132690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发文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4-07-16 成文日期 2024-07-16 15:07
生效日期 2024-07-16 15:07 废止日期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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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佳木斯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结合报考抚远市岗位考生的考核结果,经佳木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按照公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10名,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

时间:2024年7月20日(星期六)上午6:00

地点:佳木斯市文体会展中心东侧场地(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671号)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体检相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7月18日上午9时前扫描二维码(附件2)加入佳木斯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抚远市岗位考生体检工作群,保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体检环节的责任自负。

2.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集合,无故逾期未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取消本次考试的聘用资格。考生须提前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个人信息页》(附件3)并如实填写,体检集合时统一上交。

3.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临时身份证)、黑色签字笔及体检费550元(必须现金支付,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

4.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至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清淡,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避免剧烈运动,勿穿着带有金属的服饰,正处于生理期的女性受检者应在进行妇检项目时主动告知医护人员。

5.正处于孕期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正规公立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佐证(例如超声报告、彩超报告、诊断书或历次孕检的相关佐证等)现场向工作人员报备,并在体检的各环节中主动告知有关医护人员或工作人员相关情况。此类受检者经报备,可在体检当天参加除X光及妇检以外其他项目的检查。

6.考生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体检医疗机构相关规定和体检纪律,如发现有冒名顶替、隐瞒病史、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取消体检等后续环节的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7.体检集合时,考生要服从管理,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应提前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等电子设备关机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以组为单位逐项进行检查,严禁擅自离队单独行动或插队扰乱体检秩序。考生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考生体检时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取得联系,若有违者按违纪处理。

咨询电话:0454-2132800

附件:1.体检人员名单.xlsx

附件:2.佳木斯市2024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抚远市岗位考生体检工作群

附件:3.体检表个人信息页.doc


抚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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